日前,交通運輸部對外公布了新修訂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明確了巡游車和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的管理細則。今后,網約車司機也要參加從業資格考試,但考試內容、證件類別等方面與巡游車司機有所區分。
《規定》明確,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包括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考試。其中,全國公共科目考試是對國家出租汽車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等知識的測試。區域科目考試內容則有所區分:對網約車駕駛員,只測試地方出租汽車政策法規等知識;對巡游車駕駛員,還要測試經營區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線等知識。《規定》提出,設區的市級以上政府出租汽車主管部門可根據區域服務特征自行確定其他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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