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臺大型發電機的同一部位相繼出現嚴重故障,設備方懷疑系潤滑油所致,于是將生產廠家北京昆侖潤滑油廠告上法院索賠損失高達1900萬余元。在一審敗訴后,發電機所屬單位提起上訴。22日下午,此案在市一中院開庭審理。
原告北京凱迪辰機械設備租賃中心(下簡稱設備中心)代理人董先生稱,其單位的大型設備一直使用進口潤滑油,2010年開始使用昆侖天威全能潤滑油。不久,中心5臺大功率柴油發電機組陸續出現損壞無法正常運轉。
設備中心認為,涉案潤滑油使用說明不詳且與質量不符,夸大適用范圍和性能,是導致機器損壞的直接原因,于是提出1900萬元的高額索賠。
“潤滑油包裝上說是全能,我們也就用了。”庭審過程中,董先生拿出了河北省產品質量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意見書,顯示該潤滑油不具備其包裝標志所載明的使用性能,導致所鑒定的5臺涉案柴油發電機組因潤滑不良,發生明顯共性特征的“運行事故”。
不過一審法院認為,河北產品質量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鑒定結論,雖涉及涉案潤滑油的產品質量,但因該機構不具備潤滑油產品質量鑒定相關資質,未采信其對涉案潤滑油質量方面的鑒定結論,并駁回了設備中心的訴訟請求。設備中心后提出上訴。
昨日下午的庭審上,潤滑油廠提交中國內燃機學會出具的咨詢意見,認為機器損害成因與潤滑油之間并無必然聯系。但對此結論,董先生也不認可。
本案未當庭宣判,雙方當庭均表示同意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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